索 引 号 11150500011640345C/2025-00221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文  号 通水函字〔2025〕26号
成文日期 2025-01-13 公文时效 一年
索 引 号 11150500011640345C/2025-0022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文  号 通水函字〔2025〕26号
成文日期 2025-01-13
公文时效 一年
通辽市水务局关于2025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1-13 11:10

信息来源:

通辽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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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1-13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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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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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我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推动 “十四五”规划、“八五”普法规划落实,为我市水利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制定2025年度普法工作要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水法律法规等作为普法学习重点,列入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市直水务系统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主体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二、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培训。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积极开展系统职工法治教育培训。第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行政法律法规、水利行业法律法规解读等为主要内容,通过聘请老师、邀请法律顾问、局领导或单位业务骨干讲授的方式,面向广大干部职工开展法治讲座和法治培训;第二是积极参与自治区水利厅、市司法局等单位举办的法治培训,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和法治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依托法宣在线等线上学习平台,继续组织开展好系统内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培训工作,确保每人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三、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全员普法,严格落实《通辽市水务局普法责任制清单》,要把普法作为推进我局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融入到依法治水管水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

四、扎实开展水务法治集中宣传活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行政复议法宣传月等为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宪法、民法典、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河湖长制、水土保持、水生态修复和水行政执法监督等主题,面向全社会大力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持续推动普法工作进机关、进农牧区、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发挥部门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责,营造水务系统法治工作氛围,向社会传递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声音。

五、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积极探索和尝试普法新形式,积极拓宽普法渠道,提升普法的覆盖面,使普法宣传工作更接地气,切实增强普法宣传教育效果,推动普法工作在社会面的影响力。一是以通辽水务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利用网络信息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将宪法、党的政策、党风廉政建设、民法典和水法律法规等法律知识和政策解读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及时传递到社会,使互联网变成水务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二是持续完善通辽市水务局官方网站开辟的普法专栏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民族政策、国家安全、优化营商环境和水利行业等多方面的法律法规、条文解释、政策解读,以文字、图片、视屏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开,为广大群众通过网络渠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特别是水利行业法律法规提供了便利;三是把法律七进工作落到实处,增加普法宣传的覆盖面,改变过去宣传形式单一的问题,使普法工作更贴近群众、受众更广;四是根据我局各局属单位驻地位于基层的实际情况,持续打造法治宣传微阵地,扩大法治文化影响力,努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五是加强与市直各部门的联系,借助法治服务直通车等宣传平台,拓宽水务普法宣传渠道,增强水务普法宣传成效。

六、大力推进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普法宣传融入行政审批、执法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法治实践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切实增强执法人员开展普法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通过经验交流、典型案例宣传和以案释法等方式,更好地发挥执法的教育引导功能,提高公众法治观念。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

附件:通辽市水务局普法责任制清单

通辽市水务局

2025113


通辽市水务局普法责任制清单

为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关于印发<通辽市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指导清单>的通知》(通依法治市办发〔2021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共性普法责任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的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局机关相关科室普法责任

(一)党办:重点宣传党章、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等党内法规。及相关自治区党委党内法规和市委党内制度。

(二)水政科:重点组织宣传普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水法》等水利行业法律法规和国家法律

(三)其他科室:积极配合参与党办、水政科组织的普法活动;根据科室职能,相应开展《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档案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

三、局属各单位普法责任

(一)通辽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重点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地下水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河湖保护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台河口水利枢纽管护中心、西辽河水利枢纽管护中心、总办窝堡水利枢纽管护中心、乌力吉木仁水利枢纽管护中心、吐尔吉山水库灌区管护中心、辽河供水管护中心

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通辽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重点宣传《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河湖保护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通辽市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重点宣传《水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地下水管理条例》《水利部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等法律规定。

四、普法对象、形式

(一)普法对象

市直水务系统干部职工、社会大众。

(二)普法形式

1、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要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集中普法。抓好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电台、信息网络等媒体,突出重点,精心策划,强化法治水务建设宣传力度,增强集中宣传的感染力和有效性,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各单位集体学习等形式,开展对水务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学习教育宣传工作,营造水务系统良好的法治工作环境。

3、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深入联系社区、建筑工地、监管企业、单位驻地村镇、校园、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开展普法工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