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500011640345C/2024-04917 | 主题分类 | 农牧业、林业、水利 \ 水利 |
发布机构 | 通辽市水务局 | 文 号 | 通水字〔2024〕108号 |
成文日期 | 2024-05-23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500011640345C/2024-04917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布机构 | 通辽市水务局 |
文 号 | 通水字〔2024〕108号 |
成文日期 | 2024-05-23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时间:
2024-05-24 16:07
信息来源:
通辽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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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水务局、局属相关二级单位、蒙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水利部和自治区水利厅相关文件要求,为全面掌握各地防汛抗旱工作准备情况、水利安全生产开展落实情况、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情况、水利行业公共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市水务局决定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各单位开展汛前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一)防汛抗旱准备情况:重点检查水库、水闸、堤防行政责任人向社会公示情况;山洪灾害群测群防开展情况;各类预案编制或修订情况;抗旱设备运行使用情况;水毁修复进展情况。
(二)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水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立情况;水利安全生产“六项机制”推广情况;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落实情况;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更新情况。
(三)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情况:重点检查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方案、在建水利工程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编制批复情况;水库雨水情监测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病险水库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
(四)水利行业公共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检查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通辽市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山洪沟治理工程、水毁修复和水利工程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工程。
三、检查方式
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根据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请务必于5月29日前将自查报告上报至市水务局运行管理监督科。
(二)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有关配套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联系人:刘世轩 卜凡刚
电话:0475-8232882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