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辽市水务局参加《通辽市城市供水条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
2023-12-29 16: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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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实施《通辽市城市供水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同志解读《通辽市城市供水条例》。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司法局、市城市供水有限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就如何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答记者问。
我局新闻发言人李海江副局长针对水务局如何做好自备井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发言。首先,我局将继续开展城镇公共供水范围内自备井整治工作,继续指导科尔沁区、开发区加大主城区自备井整治、宣传力度,开展其他自备井排查整治;组织其他旗县市区开展公共供水范围内自备井排查、整治;2024年6月底前,各旗县市区全部完成公共供水范围内自备井整治。其次,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大力宣传节约用水的重要意义,向公众普及节水知识,倡导节约用水,提高群众节约用水意识。最后,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法。加强水资源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严厉查处非法取水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强化水务、住建、税务等部门协作,定期组织开展自备井联合执法行动,针对违法取水问题,严格依法处罚。
据发布,《通辽市城市供水条例》经通辽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