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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水务局关于将内蒙古恒禹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列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重点关注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09 10:37

信息来源:

通辽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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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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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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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恒禹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5MA0MYXLM69):

经查,你单位在承担通辽市青格洱新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千瓦风电外送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中存在相关技术成果中多个数据与项目实际不符,三色评价结论和总结报告结论与实际不符,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涉及防治责任范围变更问题未向生产建设单位提出监测意见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一条、《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之规定。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中“监测单位监测季报三色评价和总结报告结论与实际不符的,应当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并通过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公开期限为1年。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通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