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25-07-01 17:15
信息来源:
通辽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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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0日我局印发了《通辽市水务局关于印发<通辽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指导意见>2024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水字〔2024〕90号),现对该文件予以修订,将“各旗县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以县域为单位,制定出台农业用水价格指导意见,明确供水价格区间范围,供水价格包括电费、管理费、维护费等,指导各苏木乡镇和嘎查村通过协商定价方式合理确定农业用水价格,建议收费标准每度电不超过1元”调整为“各旗县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以县域为单位,制定出台农业用水价格指导意见,明确供水价格区间范围,供水价格包括电费、管理费、维护费等,指导各苏木乡镇和嘎查村通过协商定价方式合理确定农业用水价格”。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请有关单位按照修订后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