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24-06-04 16:26
信息来源:
通辽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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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1日至6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水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8月7日,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题整改要求,局党组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专门成立市水务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为高起点高标准抓好问题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会议部署。召开局党组会议,会上逐一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4大类、5个方面、22个具体问题的整改措施进行研究细化,落实了整改责任人,责任科室、单位,提出了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建立了整改台账。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党组书记、局长传达学习了反馈会上领导讲话、巡察反馈意见及表态发言。
(三)压实整改责任。整改期内,严格按照一周一汇总、半月一督查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及时跟踪问效,动态推动工作。在整改期间,领导小组副组长每半月主持召开一次调度会议,逐一梳理整改问题完成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同时,为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二、巡察整改以来取得的成效
(一)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方面
1.提高了党组对重点任务落实的重视程度,一是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次党组会议对“五大任务”2023年重点任务进行了研究部署。2023年8月12日党组会议上讨论通过了成立通辽市水务局落实“五大任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二是制定了《通辽市水务局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专班工作制度》,其中就五大任务月调度制度工作进行了规定,按照制度要求,8、9、10月分别召开了月调度会议。
2.加强了执行《通辽市“量水而行”以水定需行动方案》的力度,缩短了与自治区要求的差距。一是《十四五”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确定的重点区域现状地下水超采县(区)名录涉及的旗县,科尔沁区(含开发区)、科尔沁左翼中旗、开鲁县、奈曼旗、扎鲁特旗,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西辽河流域“量水而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3〕35号)不得新增农业灌溉取用水量,除城乡居民生活或者供热管网补水等特殊情形外,一律暂停了审批新增取用地下水。二是配合自治区制定并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了地下水超采治理,预计2025年底前完成压采1.9亿立方米治理任务,2030年底前,完成西辽河流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实现采补平衡。三是配合农牧部门加快推进了以高效节水为主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采取浅埋滴灌、膜下滴灌等先进节水技术,已建农田水利工程未达到高效节水建设标准的要对标改造。2030年底前,力争将符合立项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3.提高了落实节水奖补政策的监督力度。一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的通知》,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奖补范围、对象、标准、方式、程序、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要求。二是各旗县区制定了奖补方案。其中科左中旗完成了52万元的奖补发放,扎鲁特旗、开鲁县、库伦旗、科左后旗等旗县完成了奖补程序并上报了财政申请奖补。
4.加强了党组对工程的监督力度。在通辽市科左中旗布其壕险工险段工程中,科左中旗成立了科左中旗水利工程服务中心负责堤防险工险段日常巡查检查;通辽市水务局督促了各旗县市区水务局成立专门管护单位,负责辖区内堤防险工险段日常巡查管护工作,如科尔沁区成立了河湖管护中心、库伦旗成立了水库事务中心、奈曼旗成立了河道堤防管护中心等;全市所有水库水闸堤防均已编制完成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各项预案。
5.加快了河湖“四乱”治理工作。一是完成了2023年四个季度巡河通报,督促了河长巡河履职,各级河长累积巡河7442次。对于河段内“四乱”问题整改完成了60处;在九月初召集了各级河湖长开展河长制培训,加强了河湖长专业能力,提高了对河长制工作的认知。二是开鲁县、科尔沁区下达西辽河主河槽禁种令,开鲁县完成了西辽河主河槽全线禁种92公里,科尔沁区完成了禁种区域划界插旗144公里。2023年7月,西辽河市级河长召开了河湖“四乱”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重点部署了“从明年春耕开始,坚决禁止西辽河河道主河槽内种植农作物,河滩近滩区禁止种植高秆作物”。三是累计清理了西辽河城区段、新世纪大桥南岸和北岸等地段生活和建筑垃圾2840吨,设立了禁止倾倒垃圾告示牌,新设了城区段河长,住建局分管辽河公园副局长为城区段河长,目前倾倒垃圾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6.加大了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力度,加强了自备井监督管理。一是2023年6月8日,印发了《通辽市水务局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绿化用水的通知》(通水字〔2023〕97号),组织了科尔沁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排查主城区居民小区内绿化井,2024年6月底完成整治。组织制定了《通辽市主城区公共供水范围内居民小区自备井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全面精准摸排并封填了居民小区内住户院内自备井,坚决遏制了非法开采地下水资源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取用水户用水行为,2023年10月12日市政府印发了《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主城区公共供水范围内居民小区自备井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字〔2023〕106号),市水务局成立了工作专班推进自备井整治工作,督导了科尔沁区、开发区开展自备井整治,截止2023年12月底,完成了居民小区内住户建设的用于庭院灌溉的自备井排查、封闭工作,其中:科尔沁区封闭了自备井35眼、开发区封闭了自备井453眼。二是2023年7月4日,印发了《通辽市水务局关于加强主城区市政用水节约利用水资源意见的函》(通水字〔2023〕126号),函告市住建部门组织制定了中心城区绿化用水水源置换方案,并推进实施,2025年底前中心城区绿化用水用地下水全部置换为再生水或者地表水。市住建部门组织制定了《通辽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水源置换工作方案》(2023年11月28日,通政办字〔2023〕114号)印发),方案中明确2024-2025年完成了623眼绿化井整治任务,完成了水源置换。住建部门针对中心城区623眼城区绿化自备井逐一建档立册,2023年9月关停了21眼并将封井情况报水务局备案,其余自备井将按照有关工作安排,逐步整改到位。三是开展了水资源领域排查,2023年7月4日,印发了《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通水字〔2023〕124号),并组织各旗县全面开展了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水资源领域排查,根据各旗县上报问题线索台账,未发现违法取水行为。下一步将加强取用水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违法取水行为,移交水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坚决遏制违法取水行为。
7.加强了对旗县市区水务局业务指导、监督,督促了个别企业补齐水土保持审批手续,解决了超出取水许可证额度批准用水计划的问题。局党组召开了专题部署,由分管领导定期调度,建立了长效机制,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采空区治理煤矿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产能核增煤矿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通知》,指导各旗县市区水务局做好采空区治理和产能核增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办理。二是霍林郭勒市水务局责令满都拉煤矿采空区灾害治理工程限期补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并由市水务局完成了对满都拉煤矿采空区灾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手续批复。源源968煤矿产能核增项目已按相关规定向霍林郭勒市水务局完成了备案。指导了霍林郭勒市水务局严格依据《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下达用水计划,加强了对霍林郭勒市水务局下达的用水计划进行监督检查。目前完成了对霍林河郭勒市水务局下达的2023年度用水计划进行全面复核检查相关工作,未发现违反用水计划管理相关问题。
8.加快推进了库伦旗嘎海山水库、新开河治理工程建设。嘎海山水库工程:通过2023年增发国债解决了资金缺口3.58亿元,自治区增加了配套资金2000万元,有效解决了项目实施建设期资金来源问题,并大大减少了银行贷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在工程建设进度方面,嘎海山水库工程施工单位已于2023年5月31日进场,2023年6月8日主体工程开工建设,截止目前累计完成投资10000万元,顺利完成了年度建设目标,并科学调整施工进度计划,预计在2024年底前完成剩余建设内容,2025年初项目具备蓄水验收条件。在监督检查与日常管理方面,市水务局于2023年7月27日-28日开展了水库建设质量与安全检查,督促项目法人及各参建单位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对于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并建立整改台账。2023年10月30日,市水务局派出专项检查组对嘎海山水库项目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同时针对项目法人单位管理经验不足等问题,多次组织开展了项目法人管理能力培训、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培训等,提升了法人履职能力,保障了项目顺利实施。新开河治理工程:在工程进度方面,我局针对因受征占地限制,原批复内容无法实施的问题,积极协调了自治区水利厅完成新开河治理工程设计变更批复,并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变更后设计内容施工,并多次到工程现场推进调度项目进展,2023年10月10日参加自治区水利厅调度会议,市水务局、开鲁县水务局领导参会,亲自调度了工程进展并提出了解决问题措施。截止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累计完成了投资约5700万元。在资金拨付方面,我局分管局长于2023年8月17日带队调度项目进展,就资金拨付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2023年10月17日,开鲁县水务局向县人民政府发文,申请资金4166.17万元,县财政于2023年11月27日拨付了500万元;2023年12月19日,市水务局再次发文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推进项目实施,同时抄送开鲁县政府落实资金拨付问题;我局局长多次与开鲁县政府领导洽谈解决工程款拨付问题,县财政于2024年2月初再次拨付1450万元。后续我局将持续跟进、对接协调旗县财政部门,制定资金拨付计划安排,尽快落实工程款拨付。针对项目法人单位经验不足等问题,我局分别于2023年7月下旬组织新开河建设单位参与了水利厅项目法人管理培训;2023年10月组织新开河建设单位参加了我局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培训,切实提升了法人单位履职能力,保障了项目顺利实施。
9.加快推进了中型灌区取水口在线计量设施建设。一是通过督导建设及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组织,加大施工投入力度,加快推进了项目建设进度,已于2023年5月13日完成了18处中型灌区取水口在线计量设施建设任务并通过竣工验收。二是今后将加强项目管理,提前制定建设目标与进度计划,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项目如期完工。
10.落实了扎鲁特旗小河西水库资金缺口问题。一是2023年8月份争取到了第三批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735万元用于补贴工程建设投资,2023年8月24日,通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第三批)预算指标的通知》(通财农〔2023〕593号)下达了该笔资金,目前累计争取上级补助了资金2526万元。积极申请了国家增发国债资金,项目通过了国家及自治区前期筛查,目前资金缺口已基本落实,等待国债资金到位。二是批复了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等标段完成了公开招标,基本完成了项目开工准备。
11.加强了统筹发展与安全意识,解决了台河口枢纽顶棚沉陷,台河口枢纽、西辽河枢纽普遍存在缺少防汛物资的问题。一是采用工字钢梁和工字钢柱对台河口枢纽闸室进行了应急加固,投入费用8万元;针对台河口枢纽已鉴定为三类闸的实际情况,委托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台河口枢纽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工作;对其他重要枢纽进行了详细排查,利用西辽河“量水而行”项目资金1000万元对西辽河水利枢纽、总办窝堡水利枢纽、他拉干枢纽、乌力吉木仁水利枢纽进行了维修养护。主要建设内容有:(1)西辽河水利枢纽:混凝土裂缝处理、增设爬梯和栏杆、管理房屋维修、增设水位观测设施、更换部分机电设备、对金属结构维修养护等。(2)总办窝堡水利枢纽:混凝土结构裂缝处理、更换电缆沟盖板、增设水位观测设施、更换部分机电设备、对金属结构维修养护等。(3)他拉干枢纽工程:混凝土结构裂缝处理、增设水位观测设施、更换部分机电设备、对金属结构维修养护等。(4)乌力吉木仁水利枢纽:混凝土裂缝处理、分洪闸河道上游圆弧裹头导流堤维修、更换电缆沟盖板、管理房屋维修、增设水位观测设施、更换部分机电设备、对金属结构维修养护等。二是由于机构改革,防汛物资储备职能已划入应急管理部门,市水务局及各旗县市区水务局与应急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在台河口和西辽河枢纽储备了抢险物资和设备。
12.加强了对全市67座小型水库的管护工作。一是全市97座水库均落实了四个责任人。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水库四个责任人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我局对全市97座水库责任人实行了定期及应急提示机制。定期(每周)向水库四个责任人发送短信、微信,提示了责任人履职。遇有暴雨及其他预警信息及时提示。针对每一座水库、每一个乡镇及村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其中向各级政府责任人、水库责任人、山洪危险区住户、平原区主要河流沿河村屯住户发送信息83.5万条。采用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动方式,利用电子围栏面向社会公众靶向发布预警信息98.7万条。汛期累计发布了预警信息182.2万余条。二是2019-2022年,自治区累计下达了我市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经费3115万元。各旗县市区利用此项资金对小型水库上下游护坡、泄水设施、坝坡排水沟均进行了改建维护。同时,鉴于我市部分小型水库泄水建筑为涵洞和虹吸管,发生超标准洪水时泄洪能力不足的实际情况,我市利用自治区下达的268万元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对6座小型水库坝顶路面进行了硬化,17座小型水库建设了导水墙,以便在水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作为临时性溢洪道泄洪。2023年下达了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46万元,用于62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下达了一般债券资金1527元。用于67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现已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底完成了主体工程建设,预计2024年5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三是全市已鉴定为三类坝的五座小型水库中,科左后旗散都水库、扎鲁特旗黄花山水库、库伦旗养畜牧东水库完成了除险加固,库伦旗红旗水库、小南京洼水库正在进行除险加固,预计今年年底完成建设任务。四是加快水库水雨情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2021-2023年,完成了71座小型水库雨水情监测设施、66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9座大中型水库雨水情监测设施和4座大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目前自治区下达了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240万元,用于6座中型水库监测设施建设,正进行意向洽谈。待建设任务完成后,全市所有水库均设置了水雨情监测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五是开展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库伦旗现有小型水库32座,其中,有水库管理所的8座,无水库管理所的24座。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全面推行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管护机制改革要求,库伦旗创新推出“以大带小”管护机制,实行了区域集中管护方式,即一个有管理所水库代管理周边几个无管理所水库,确保水库科学、安全、高效运行;奈曼旗目前实行了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小型水库进行管护。
13.提高了对西辽河、西拉木伦河等河道的技术支撑。我局及各旗县水务局、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积极修订完善了水库、枢纽工程调度方案及各类预案。同时,我局完成了西辽河苏家堡枢纽至总办窝堡枢纽74公里河道;教来河道力歹枢纽至莫合滞洪区18公里河道一维及二维数学模型建设;南北山区各重要乡镇政府所在地河段约66公里一维及二维数学模型建设,对针对性的发布预警信息、洪水调度、防汛抢险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
14.提高了农村牧区的饮水安全。一是为做好项目储备,全市完成了118个项目储备和入库工作,批复了投资1.575亿元。二是争取了上级资金4872万元,涉及库伦旗、科左后旗、扎鲁特旗、开鲁县等4个旗县,用于38处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目前完成了投资4872万元,投资完成率100%;争取旗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6175万元,涉及库伦旗、开鲁县、科左中旗,用于81处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目前完成了投资6175万元,投资完成率100%。三是水源保护区划定是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市旗两级水务部门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2023年,科尔沁区、开鲁县、科左中旗、库伦旗、开发区上报了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报告,2024年2月,由市人民政府进行了批复。
15.提高了安全意识,解决了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一是找出了乌力吉木仁枢纽红旗水库引水涵洞启闭机室事故发生的原因有两项:1、自然灾害强风导致;2、启闭机房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经调查组认定,乌力吉木仁水利枢纽管护中心虽然进行了春检,但巡查中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不能有效应对极端天气;开鲁县农村安全饮水事故原因是由于当地电工只把照明电闸断开了,而动力(380V)电断开两股、有一股没有断开造成触电事故。施工前已明确,施工用电由镇村负责,电工由村委会雇佣,负责施工期间的停送电。二是经市水务局党组决定,对乌力吉木仁枢纽在全市水务系统内进行了通报批评;针对开鲁县农村安全饮水事故,开鲁县水务局、麦新镇政府报告了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县政府成立了安全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调查取证。经开鲁县水务局与公安派出所与死者家属协商,死者已火化,由施工单位一次性支付给死者家属赔偿金102万元。由开鲁县应急管理局对内蒙古滨河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由开鲁县公安局对开鲁县麦新镇双合兴村村委会雇佣电工王学富履行立案侦查程序。三是乌力吉木仁枢纽管护中心对乌力吉木仁枢纽红旗水库引水涵洞启闭机室闸门、门槽及启闭机进行了拆除更换;增加了照明设施,拆除了工作桥桥面板,重建了钢结构启闭机工作检修桥面板,重建了启闭机房、栏杆、爬梯、断桥窗户及防盗门。四是市水务局进一步加强了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部署:一是各旗县市区水务局对辖区内在建和已建水利工程开展了常态化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汛前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应急预案;二是市水务局直属各工程管理单位有计划开展了本单位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应急预案。三是各旗县市区水务局、市局直属各工程管理单位及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规范开展了全员安全生产培训,特别是特种工作岗位培训。2023年市水务局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市水利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市水利工程施工现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市水利行业外包专项整治、中介机构管理专项整治、罚而不改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市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水利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了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思想方面
提高了研究落实民族工作方面重视程度。一是2023年9月20日召开了党组会议,将《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纳入了党组会议题进行专项部署。二是2023年2月10日召开了党组织书记会议专题部署强调民族工作,2023年4月3日召开了党建工作会议对民族工作进行专题部署,2023年9月20日召开了专题党组会研究民族工作贯彻落实。三是按照《通辽市水务局2023年“民族政策宣传月”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方案》要求,民族宣传活动进机关、进广场、进社区、进乡镇, 2023年5月31日召开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族理论政策,并开展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研讨,2023年5月9日在辽河公园广场开展了民族政策宣传活动,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折页手册,2023年5月17日下午深入物华社区,开展了民族政策理论宣传活动,2023年5月18日深入北柴达木嘎查开展了以“民族团结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宣传活动,2023年5月17日下午开展了“学习西辽河文化-民族团结一家亲”参观西辽河文化展馆主题党建共建活动。
(三)推进“五个大起底”行动专项巡察方面
加快推进了“半拉子”工程扎鲁特旗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编制完成了变更扎鲁特旗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设计报告,通过了技术审查,完成了批复,开始了土建施工。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方面
1.加快完成了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一是指导科尔沁区水务局认真核对了未完成整改的15个自备水源项目,经核实15个项目为14所学校和一座火车站,15家用水单位均未覆盖公共供水管网,为保障学校师生及职工生活取水,科尔沁区水务局已于2023年6月为该15家用水单位办理了取水许可证,科尔沁区水务局联合执法部门依法对15家违规取用水单位分别处以20000元罚款。二是2023年6月20日印发了《关于对市本级监管取用水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通知》(通水函字〔2023〕441号),通辽市水务局牵头,联合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本级监管取用水企业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本次抽查从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企业名录库市级监管取用水企业名录库中的52家市场主体中随机抽取12家企业作为检查对象,我局主要检查企业的取水许可、计量设施、用水记录和统计台账等方面,此次检查大部分企业检查项目符合规定,部分企业存在计量设施检定过期、未安装取水在线计量设施、用水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不规范等问题,现场检查结束后我局根据检查结果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向存在问题的企业发送了整改通知,跟踪企业整改情况,督促企业完成了整改。
2.提高了库伦旗哈图水库安全性。当地政府及库伦旗水务局积极与当地电力部门沟通协调,督促其进行整改。如不能完成整改,市水务局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司法厅 关于印发河湖安全保 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水政〔2023〕22号)文件,对于此危害大坝及其附属设施、河岸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违法行为,建立问题线索台账,移交问题到司法机关处理。目前库伦旗政府、库伦旗水务局与当地电力部门沟通,协商采取整改措施,已经拆除了坝顶中间供电线杆,解决了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
通过本次巡察和整改,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没有完成时,有些具体问题涉及面也较为复杂,有些还存在体制机制障碍,需要统筹施策、综合治理、常抓不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市委的部署要求,紧盯整改重点,抓好日常督查,发扬“钉钉子”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持之以恒地抓好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坚持党组带头,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看齐,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坚定性、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把落实整改措施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行动。
(二)压实整改责任,确保真改实改。认真落实巡察工作要求,正视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剖析问题根源,从严、从快、从实抓整改,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切实推动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改、改到位。
(三)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做到不反弹。对已经解决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切实做到以整改实际成效促进市直水务系统各项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为推动通辽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 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5-8214792;电子邮箱:tlswj2021@163.com。也可以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0475-8214607。